天猫国际
平台简介
天猫原名淘宝商城,2008年4月建立,2012年1月更名天猫。天猫国际2014年正式上线的,主要是为国内消费者直供海外原装进口商品。平台流量巨大,2018年淘宝+天猫活跃用户达到6亿。
入驻要求
2019年度天猫国际入驻资质细则
本规则于2019年1月1日首次生效
店铺类型 | 资质列表 | 资质要求 |
品牌旗舰店 | 1、开店主体公司登记注册文件 | 1.公司登记注册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商事业登记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证; 2.公司登记注册文件中若含有有效期请确认文件在有效期内; 3.公司登记注册文件中公司名信息请与开店主体公司中对应公司名一致; 4.若公司信息存在变更(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名变更/公司地址信息变更),请一并提交变更文件; 5.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2、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声明书 | 1.授权代表人声明书请按照模板填写提交 2.授权代表人声明书需要开店主体公司CEO或董事签字,并机打签字人姓名及职位; 3.如被授权的代表人与签字人为同一人,需补充政府机构出具的董事证明或公司股权证明,香港公司可提供法团成立证明或年审文件; 4.授权代表人声明书中有效期请填写具体日期信息(年/月/日形式),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当年自然年年底(续签季入驻的商家,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下一个自然年年底)。 |
3、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 | 1.需提交授权代表人声明书中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2.身份证件包含但不仅限于身份证/护照/驾驶证; 3.身份证件若含有有效期请确认证件在有效期内; 4.此文件需有本人签字,签字名请与证件上名字信息一致。 |
4、开店主体公司的海外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对账单 | 1.海外银行账户开户证明或银行对账单,需要银行出具(文件中可核实到银行名称),公司自行出具的文件不认可; 2.此文件上需要明确显示开店主体公司名、银行账户信息; 3.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5、品牌发源地商标注册证书 | 1. 品牌发源地的商标注册证书原件/原件扫描件,需是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TM或受理阶段的商标不符合入驻要求; 2. 商标注册类别需对应所要经营的商品(如:经营化妆品,商标注册类别需为3类); 3.商标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若商标存在变更(包括但不仅限于注册人变更/商标有效期延展/注册人地址信息变更),请一并提交商标局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5.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6、若开店主体公司非商标持有人,还需提供商标持有人出具的独占授权书 | 1.开店主体公司非商标持有人时,需提交由商标持有人出具给开店主体公司的独占开店授权书;若开店主体公司与商标持有公司为同一主体(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交独占开店授权书; 2.独占开店授权书请按照模板填写提交(注意,有两页); 3.独占开店授权书第一页需商标权持有公司CEO或董事签字,并机打签字人姓名及职位(非CEO或董事签字,需补充提交授权签字函或公司内部决议以确认签字人有权签署相关文件);如商标持有人为个人,需补充提供有本人签字的身份证件(护照/身份证/驾照)扫描件,证件需在有效期内。第二页需要由开店主体公司签署并由授权代表人签字; 4.独占授权书中有效期请填写具体日期信息(年/月/日形式),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当年自然年年底(续签季入驻的商家,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下一个自然年年底)。 |
卖场旗舰店 | 1、开店主体公司登记注册文件 | 1.公司登记注册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商事业登记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证; 2.公司登记注册文件中若含有有效期请确认文件在有效期内; 3.公司登记注册文件中公司名信息请与开店主体公司中对应公司名一致; 4.若公司信息存在变更(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名变更/公司地址信息变更),请一并提交变更文件; 5.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2、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声明书 | 1.授权代表人声明书请按照模板填写提交; 2.授权代表人声明书需要开店主体公司CEO或董事签字,并机打签字人姓名及职位; 3.如被授权的代表人与签字人为同一人,需补充政府机构出具的董事证明或公司股权证明,香港公司可提供法团成立证明或年审文件; 4.授权代表人声明书中有效期请填写具体日期信息(年/月/日形式),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当年自然年年底(续签季入驻的商家,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下一个自然年年底)。 |
3、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 | 1.需提交授权代表人声明书中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2.身份证件包含但不仅限于身份证/护照/驾驶证; 3.身份证件若含有有效期请确认证件在有效期内; 4.此文件需有本人签字,签字名请与证件上名字信息一致。 |
4、开店主体公司的海外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对账单 | 1.海外银行账户开户证明或银行对账单,需要银行出具(文件中可核实到银行名称),公司自行出具的文件不认可; 2.此文件上需要明确显示开店主体公司名、银行账户信息; 3.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5、35类商标注册证书 | 1.卖场品牌发源地的35类商标注册证书原件/原件扫描件,需是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TM或受理阶段的商标不符合入驻要求; 2.商标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若商标存在变更(包括但不仅限于注册人变更/商标有效期延展/注册人地址信息变更),请一并提交商标局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4.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6、若开店主体非35类服务类商标持有人,还需提供商标持有人出具的独占授权书 | 1.开店主体公司非商标持有人时,需提交由商标持有人出具给开店主体公司的独占开店授权书;若开店主体公司与商标持有公司为同一主体(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交独占开店授权书; 2.独占开店授权书请按照模板填写提交(注意,有两页); 3.独占开店授权书第一页需商标权持有公司CEO或董事签字,并机打签字人姓名及职位(非CEO或董事签字,需补充提交授权签字函或公司内部决议以确认签字人有权签署相关文件);如商标持有人为个人,需补充提供有本人签字的身份证件(护照/身份证/驾照)扫描件,证件需在有效期内。第二页需要由开店主体公司签署并由授权代表人签字; 4.独占授权书中有效期请填写具体日期信息(年/月/日形式),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当年自然年年底(续签季入驻的商家,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下一个自然年年底)。 |
7、卖场特殊资质 | 卖场品牌35类商标持有人需满足以下任意两项要求: 1)卖场品牌35类商标持有人是海外上市公司,需提供上市国家、交易所名称、证券交易代码; 2)卖场品牌35类商标持有人所在的公司主体依法成立10年及以上; 3)卖场品牌35类商标持有人线下实体门店30家及以上,需提供门店列表、门店地址与电话且提供的门店地址和电话可通过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 注: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8、商品品牌发源地商标注册证书 | 1. 商品品牌发源地的商标注册证书原件/原件扫描件或品牌发源地商标官网截图(需有开店主体公司授权代表人签字),需是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TM或受理阶段的商标不符合入驻要求; 2. 商标注册类别需对应所要经营的商品(如:经营化妆品,商标注册类别需为3类); 3.商标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若商标存在变更(包括但不仅限于注册人变更/商标有效期延展/注册人地址信息变更),请一并提交商标局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5.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9、商品品牌授权证明 | 1.需提交商品品牌持有人-卖场35类商标持有人-开店主体公司的4级以内完整授权或进货链路凭证; 2.若提交完整授权链路,关于授权书的具体要求为: 1)授权书需要由授权公司CEO或董事签字,并机打签字人姓名及职位(非CEO或董事签字,需补充提交授权签字函或公司内部决议以确认签字人有权签署相关文件);如授权方为个人商标持有人,需补充提供有本人签字的身份证件(护照/身份证/驾照)扫描件,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2)授权书需在有效期内; 3)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3.若提交完整进货链路凭证,关于进货凭证的具体要求为: 1)需是正规的进货凭证或与供货商的正规合作合同(超市小票等个人代购凭证不算); 2)进货时间需在近6个月以内(举例:您于2018年10月23日提交的进货凭证,进货时间需在2018年4月23日以后);
3)凭证上有明确的进货公司、供货公司、品牌名、进货商品名称或商品型号、进货数量、进货时间等明细; 4)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行业卖场旗舰店 | 1、开店主体公司登记注册文件 | 1.公司登记注册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商事业登记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证; 2.公司登记注册文件中若含有有效期请确认文件在有效期内; 3.公司登记注册文件中公司名信息请与开店主体公司中对应公司名一致; 4.若公司信息存在变更(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名变更/公司地址信息变更),请一并提交变更文件; 5.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2、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声明书 | 1.授权代表人声明书请按照模板填写提交; 2.授权代表人声明书需要开店主体公司CEO或董事签字,并机打签字人姓名及职位; 3.如被授权的代表人与签字人为同一人,需补充政府机构出具的董事证明或公司股权证明,香港公司可提供法团成立证明或年审文件; 4.授权代表人声明书中有效期请填写具体日期信息(年/月/日形式),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当年自然年年底(续签季入驻的商家,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下一个自然年年底)。 |
3、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 | 1.需提交授权代表人声明书中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2.身份证件包含但不仅限于身份证/护照/驾驶证; 3.身份证件若含有有效期请确认证件在有效期内; 4.此文件需有本人签字,签字名请与证件上名字信息一致。 |
4、开店主体公司的海外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对账单 | 1.海外银行账户开户证明或银行对账单,需要银行出具(文件中可核实到银行名称),公司自行出具的文件不认可; 2.此文件上需要明确显示开店主体公司名、银行账户信息; 3.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5、35类商标注册证书 | 1.行业卖场品牌发源地的35类商标注册证书原件/原件扫描件,需是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TM或受理阶段的商标不符合入驻要求; 2.商标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3.若商标存在变更(包括但不仅限于注册人变更/商标有效期延展/注册人地址信息变更),请一并提交商标局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4.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6、若开店主体非35类服务类商标持有人,还需提供商标持有人出具的独占授权书 | 1.开店主体公司非商标持有人时,需提交由商标持有人出具给开店主体公司的独占开店授权书;若开店主体公司与商标持有公司为同一主体(名称一致),则无需提交独占开店授权书; 2.独占开店授权书请按照模板填写提交; 3.独占开店授权书第一页需商标权持有公司CEO或董事签字,并机打签字人姓名及职位(非CEO或董事签字,需补充提交授权签字函或公司内部决议以确认签字人有权签署相关文件);如商标持有人为个人,需补充提供有本人签字的身份证件(护照/身份证/驾照)扫描件,证件需在有效期内。第二页需要由开店主体公司签署并由授权代表人签字; 4.独占授权书中有效期请填写具体日期信息(年/月/日形式),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当年自然年年底(续签季入驻的商家,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下一个自然年年底)。 |
7、行业卖场特殊资质 | 行业卖场品牌35类商标持有人需满足以下任意一项要求: 1)行业卖场品牌35类商标持有人所在的公司主体依法成立5年及以上且线下实体门店5家及以上,需提供门店列表、门店地址与电话且提供的门店地址和电话可通过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 2)行业卖场品牌35类商标持有人所在的公司主体成立5年及以上且在线上开设有B2B或B2C零售或批发的网站,同时需提供该网站成立时间及销售额报表。 注: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8、商品品牌发源地商标注册证书 | 1. 商品品牌发源地的商标注册证书原件/原件扫描件或品牌发源地商标官网截图(需有开店主体公司授权代表人签字),需是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TM或受理阶段的商标不符合入驻要求; 2. 商标注册类别需对应所要经营的商品(如:经营化妆品,商标注册类别需为3类); 3.商标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若商标存在变更(包括但不仅限于注册人变更/商标有效期延展/注册人地址信息变更),请一并提交商标局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5.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9、商品品牌授权证明 | 1.需提交商品品牌持有人-卖场35类商标持有人-开店主体公司的4级以内完整授权或进货链路凭证; 2.若提交完整授权链路,关于授权书的具体要求为: 1)授权书需要由授权公司CEO或董事签字,并机打签字人姓名及职位(非CEO或董事签字,需补充提交授权签字函或公司内部决议以确认签字人有权签署相关文件);如授权方为个人商标持有人,需补充提供有本人签字的身份证件(护照/身份证/驾照)扫描件,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2)授权书需在有效期内; 3)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3.若提交完整进货链路凭证,关于进货凭证的具体要求为: 1)需是正规的进货凭证或与供货商的正规合作合同(超市小票等个人代购凭证不算); 2)进货时间需在近6个月以内(举例:您于2018年10月23日提交的进货凭证,进货时间需在2018年4月23日以后); 3)凭证上有明确的进货公司、供货公司、品牌名、进货商品名称或商品型号、进货数量、进货时间等明细; 4)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专卖店 | 1、开店主体公司登记注册文件 | 1.公司登记注册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商事业登记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证; 2.公司登记注册文件中若含有有效期请确认文件在有效期内; 3.公司登记注册文件中公司名信息请与开店主体公司中对应公司名一致; 4.若公司信息存在变更(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名变更/公司地址信息变更),请一并提交变更文件; 5.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2、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声明书 | 1.授权代表人声明书请按照模板填写提交; 2.授权代表人声明书需要开店主体公司CEO或董事签字,并机打签字人姓名及职位; 3.如被授权的代表人与签字人为同一人,需补充政府机构出具的董事证明或公司股权证明,香港公司可提供法团成立证明或年审文件; 4.授权代表人声明书中有效期请填写具体日期信息(年/月/日形式),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当年自然年年底(续签季入驻的商家,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下一个自然年年底)。 |
3、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 | 1.需提交授权代表人声明书中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2.身份证件包含但不仅限于身份证/护照/驾驶证; 3.身份证件若含有有效期请确认证件在有效期内; 4.此文件需有本人签字,签字名请与证件上名字信息一致。 |
4、开店主体公司的海外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对账单 | 1.海外银行账户开户证明或银行对账单,需要银行出具(文件中可核实到银行名称),公司自行出具的文件不认可; 2.此文件上需要明确显示开店主体公司名、银行账户信息; 3.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5、品牌发源地商标注册证书 | 1.品牌发源地的商标注册证书原件/原件扫描件,需是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TM或受理阶段的商标不符合入驻要求; 2.商标注册类别需对应所要经营的商品(如:经营化妆品,商标注册类别需为3类); 3.商标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若商标存在变更(包括但不仅限于注册人变更/商标有效期延展/注册人地址信息变更),请一并提交商标局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5.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6、品牌授权证明 | 1.需提交商标持有人出具给开店主体公司的开店授权书; 2.开店授权书需商标持有公司CEO或董事签字,并机打签字人姓名及职位(非CEO或董事签字,需补充提交授权签字函或公司内部决议以确认签字人有权签署相关文件);如商标持有人为个人,需补充提供有本人签字的身份证件(护照/身份证/驾照)扫描件,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3.开店授权书中有效期请填写具体日期信息(年/月/日形式),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当年自然年年底(续签季入驻的商家,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下一个自然年年底); 4.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专营店 | 1、开店主体公司登记注册文件 | 1.公司登记注册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商事业登记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证; 2.公司登记注册文件中若含有有效期请确认文件在有效期内; 3.公司登记注册文件中公司名信息请与开店主体公司中对应公司名一致; 4.若公司信息存在变更(包括但不仅限于公司名变更/公司地址信息变更),请一并提交变更文件; 5.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2、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声明书 | 1.授权代表人声明书请按照模板填写提交; 2.授权代表人声明书需要开店主体公司CEO或董事签字,并机打签字人姓名及职位; 3.如被授权的代表人与签字人为同一人,需补充政府机构出具的董事证明或公司股权证明,香港公司可提供法团成立证明或年审文件; 4.授权代表人声明书中有效期请填写具体日期信息(年/月/日形式),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当年自然年年底(续签季入驻的商家,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下一个自然年年底)。 |
3、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 | 1.需提交授权代表人声明书中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扫描件; 2.身份证件包含但不仅限于身份证/护照/驾驶证; 3.身份证件若含有有效期请确认证件在有效期内; 4.此文件需有本人签字,签字名请与证件上名字信息一致。 |
4、开店主体公司的海外银行开户证明或银行对账单 | 1.海外银行账户开户证明或银行对账单,需要银行出具(文件中可核实到银行名称),公司自行出具的文件不认可; 2.此文件上需要明确显示开店主体公司名、银行账户信息; 3.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5、品牌发源地商标注册证书 | 1. 品牌发源地的商标注册证书原件/原件扫描件或品牌发源地商标官网截图(需有开店主体公司授权代表人签字),需是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TM或受理阶段的商标不符合入驻要求; 2. 商标注册类别需对应所要经营的商品(如:经营化妆品,商标注册类别需为3类); 3.商标注册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4.若商标存在变更(包括但不仅限于注册人变更/商标有效期延展/注册人地址信息变更),请一并提交商标局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 5.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6、品牌授权证明 | 1.专营店需提交商标持有人为源头出发至开店主体公司的4级以内完整授权链路; 2.品牌授权书需要由公司CEO或董事签字并机打或正楷形式注明签字人姓名及职位;非CEO或董事签字需补充提交授权签字函或公司内部决议以确认签字人有权签署相关文件;如商标注册人为个人,需补充提供有本人签字的身份证件(护照/身份证/驾照)扫描件,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3.品牌授权书需在有效期内; 4.4级以内完整授权链路举例:品牌方(商标注册人)→代理商A→代理商B→代理商C→开店主体公司,此为4级链路,专营店授权链路要求4级或4级以内; 5.非中/英文文件,需同时提交中文/英文翻译件,翻译件上需由开店主体公司的授权代表人签字。 |
运营规则
天猫国际资费标准(2019)Tmall Global Fee Standards(2019)
本规则于2018年9月30日公示通知,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保证金与资费组成:
Breakdown of Deposit and Fees:
1、保证金
天猫国际经营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商家按照天猫国际的规范进行经营,并且在商家有违规行为时根据《天猫国际商户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规定用于向天猫国际及消费者支付违约金。根据店铺性质不同,金额如下:
1)除特殊说明外,正常情况的保证金为150,000人民币;
2)商品销往2个及以上国家地区的商家,保证金为300,000人民币;
3)天猫国际经营类目“成人用品/情趣用品”,保证金为300,000人民币;
4)天猫国际经营类目“医疗及健康服务”,保证金为300,000人民币;
5)天猫国际经营类目“OTC药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保证金为300,000人民币;
6)天猫国际经营类目“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保证金为300,000人民币;
6)For Merchants that sell “nutrition supplements/ dietary supplements”, the security deposit is RMB300,000;
7)天猫国际经营类目“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保证金为300,000人民币;
8)天猫国际经营类目“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 保证金为300,000人民币。
保证金不足额时,经天猫国际催缴后未在十五天内缴纳或补足的,给予店铺监管,直至足额缴纳为止。
2、技术服务费年费
商家在天猫国际经营必须交纳年费。年费金额以一级类目为参照,分为3万人民币或6万人民币两档,各一级类目对应的年费标准详见《天猫国际2019年度各类目技术服务费年费一览表》。
3、实时划扣技术服务费
商家在天猫国际经营需要按照其销售额的一定百分比(简称“费率”)交纳技术服务费。天猫国际各类目技术服务费费率标准详见《天猫国际2019年度各类目技术服务费年费一览表》。
《天猫国际2019年度各类目技术服务费年费一览表》 |
备注: 1) 涉及跨类目经营的技术服务费年费缴纳,参照商户选择经营的类目中对应年费金额的最高档。 2)每笔交易需附加支付宝跨境支付费用。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率 | 二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三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技术服务费年费(人民币) |
服饰鞋包 | 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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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女装/女士精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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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男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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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女士内衣/男士内衣/家居服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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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鞋类箱包 | 箱包皮具/热销女包/男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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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女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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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流行男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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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二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三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技术服务费年费(人民币) |
运动户外 | 运动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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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运动服/休闲服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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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运动/瑜伽/健身/球迷用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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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户外/登山/野营/旅行用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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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运动包/户外包/配件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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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二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三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技术服务费年费(人民币) |
珠宝配饰 | ZIPPO/瑞士军刀/眼镜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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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手表 | 2-5% | 瑞士腕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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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饰品/流行首饰/时尚饰品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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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珠宝/钻石/翡翠/黄金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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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化妆品(含美容工具) | 彩妆/香水/美发/工具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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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美容护肤/美体/精油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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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美发护发/假发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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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美容美体仪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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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二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三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技术服务费年费(人民币) |
家装家具家纺 | 基础建材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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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家装灯饰光源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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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家居饰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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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五金/工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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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电子/电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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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特色手工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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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家装主材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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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商业/办公家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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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住宅家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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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床上用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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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居家布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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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古董/邮币/字画/收藏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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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鲜花速递/花卉仿真/绿植园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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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二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三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技术服务费年费(人民币) |
音像 | 音乐/影视/明星/音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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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乐器 | 乐器/吉他/钢琴/配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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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服务大类 | 餐饮美食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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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休闲娱乐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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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电影/演出/体育赛事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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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本地化生活服务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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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医疗及健康服务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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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摄影/摄像服务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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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个性定制/设计服务/DIY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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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网络店铺代金/优惠券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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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装修设计/施工/监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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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网店/网络服务/软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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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购物提货券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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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教育培训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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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二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三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技术服务费年费(人民币) |
汽车及配件 | 汽车/用品/配件/改装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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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摩托车/配件/骑士装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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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二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三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技术服务费年费(人民币) |
居家日用 | 节庆用品/礼品 | 5% | 节日/派对庆典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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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保暖贴/怀炉/保暖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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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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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竹炭包/竹酢/竹醋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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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创意礼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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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防护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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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鞋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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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美体/减肥/塑型/增高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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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家庭/个人清洁工具 | 5% | 收纳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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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整理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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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防尘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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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衣物洗/晒/护理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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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家务/地板清洁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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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个人洗浴护理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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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卫浴用具/卫浴配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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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洗护清洁剂/卫生巾/纸/香薰 | 2.5% | 洗发沐浴/个人清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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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家庭环境清洁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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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家私/皮具护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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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衣物清洁剂/护理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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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室内除臭/芳香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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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香薰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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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卫生巾/护垫/成人尿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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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纸品/湿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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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驱虫用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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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收纳整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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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居家日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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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厨房/烹饪用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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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餐饮具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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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宠物/宠物食品及用品 | 2.5-5% | 犬主粮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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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猫主粮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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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其他二级类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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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二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三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技术服务费年费(人民币) |
母婴 | 奶粉/辅食/营养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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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童装/童鞋/亲子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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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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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玩具/模型/动漫/早教/益智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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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000 |
尿片/洗护/喂哺/推车床 | 2-5% | 背带/学步带/出行用品 | 5% | 汽车安全座椅/安全背带 | 3% | 30,000 |
其他三级类目 | 5% | 30,000 |
童床/婴儿床/摇篮/餐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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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婴儿手推车/学步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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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其他二级类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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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二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三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技术服务费年费(人民币) |
食品 | 零食/坚果/特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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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酒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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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咖啡/麦片/冲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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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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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粮油米面/南北干货/调味品 | 2% | 米/面粉/杂粮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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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其他二级类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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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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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保健品及医药 | 传统滋补营养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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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保健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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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成人用品/情趣用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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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OTC药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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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二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三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技术服务费年费(人民币) |
3C数码 | 网络设备/网络相关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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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电子元器件市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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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品牌台机/品牌一体机/服务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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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数码相机/单反相机/摄像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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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MP3/MP4/iPod/录音笔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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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手机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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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电脑硬件/显示器/电脑周边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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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笔记本电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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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3C数码配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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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闪存卡/U盘/存储/移动硬盘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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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电玩/配件/游戏/攻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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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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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平板电脑/MID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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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办公设备/耗材/相关服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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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电子词典/电纸书/文化用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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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智能数码设备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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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包装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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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DIY电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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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二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三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技术服务费年费(人民币) |
家用电器 | 影音电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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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厨房电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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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生活电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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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大家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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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个人护理/保健/按摩器材 | 5% | 其他二级类目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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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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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剃须刀 | 2% | 30,000 |
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二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三级类目 | 技术服务费费率 | 技术服务费年费(人民币) |
旅游 | 特价酒店/特色客栈/公寓旅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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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景点门票/实景演出/主题乐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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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度假线路/签证送关/旅游服务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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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000 |
天猫国际经营大类一览表
本规则于2019年1月1日首次生效
天猫国际经营大类 | 一级类目 |
宠物 | 宠物/宠物食品及用品 |
食品 | 茶 |
酒类 |
咖啡/麦片/冲饮 |
粮油米面/南北干货/调味品 |
零食/坚果/特产 |
美妆 | 彩妆/香水/美妆工具 |
美容护肤/美体/精油 |
数码家电 | 3C数码配件 |
MP3/MP4/iPod/录音笔 |
办公设备/耗材/相关服务 |
笔记本电脑 |
厨房电器 |
大家电 |
电脑硬件/显示器/电脑周边 |
电玩/配件/游戏/攻略 |
电子词典/电纸书/文化用品 |
个人护理/保健/按摩器材 |
乐器/吉他/钢琴/配件 |
美容美体仪器 |
品牌台机/品牌一体机/服务器 |
平板电脑/MID |
闪存卡/U盘/存储/移动硬盘 |
生活电器 |
手机 |
数码相机/单反相机/摄像机 |
网店/网络服务/软件 |
网络设备/网络相关 |
影音电器 |
智能设备 |
DIY电脑 |
电子元器件市场 |
个护 | 家庭/个人清洁工具 |
美发护发/假发 |
洗护清洁剂/卫生巾/纸/香薰 |
家居家纺 | 餐饮具 |
厨房/烹饪用具 |
床上用品 |
电子/电工 |
基础建材 |
家居饰品 |
家装灯饰光源 |
家装主材 |
节庆用品/礼品 |
居家布艺 |
居家日用 |
汽车/用品/配件/改装 |
商业/办公家具 |
收纳整理 |
特色手工艺 |
五金/工具 |
鲜花速递/花卉仿真/绿植园艺 |
住宅家具 |
摩托车/装备/配件 |
保健品及医药 | OTC药品/医疗器械/计生用品 |
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 |
成人用品/情趣用品 |
传统滋补营养品 |
服装服饰 | ZIPPO/瑞士军刀/眼镜 |
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 |
户外/登山/野营/旅行用品 |
流行男鞋 |
男装 |
女士内衣/男士内衣/家居服 |
女鞋 |
女装/女士精品 |
饰品/流行首饰/时尚饰品新 |
手表 |
箱包皮具/热销女包/男包 |
运动/瑜伽/健身/球迷用品 |
运动包/户外包/配件 |
运动服/休闲服装 |
运动鞋new |
珠宝/钻石/翡翠/黄金 |
自行车/骑行装备/零配件 |
母婴 | 模玩/动漫/周边/cos/桌游 |
奶粉/辅食/营养品/零食 |
尿片/洗护/喂哺/推车床 |
童鞋/婴儿鞋/亲子鞋 |
童装/婴儿装/亲子装 |
玩具/童车/益智/积木/模型 |
孕妇装/孕产妇用品/营养 |
天猫国际服务条款规则Tmall Global Service Terms
修改生效日期:2019年1月4日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淘宝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天猫国际”) 依据《天猫国际网站用户协议》、《天猫国际商户服务协议》制定本服务条款规则(下称“本规则”),请您仔细阅读并遵守。本规则阐述之条款和条件作为《天猫国际网站用户协议》、《天猫国际商户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本规则适用您使用天猫国际网站(所涉网站为 :www.tmall.hk)所提供的电子市场贸易和交流的各种工具和服务(下称“服务”)。
第二条 接受条款
(一)您以任何方式进入天猫国际网站并使用服务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本规则的条款和条件;
(二)本规则内容包括规则正文,本规则提及的所有其他协议或规则,及天猫国际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规范、标准。所有规则、规范、标准为本规则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规则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天猫国际有权根据业务需要酌情修订任何条款,并以网站公告的形式进行更新,不再单独通知予您。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天猫国际网站公布,即产生效力。如您不同意相关修订,请您立即停止使用服务。如您选择继续使用服务,则将视为您已接受经修订的条款,当您与公司发生争议时,应以最新的条款为准;
(四)用户应遵守相关国家及地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天猫国际有权酌情处理。但天猫国际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用户应尽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 定义
(一)天猫国际网站,域名为tmall.hk;淘宝网,域名为taobao.com;天猫,域名为tmall.com;
(二)用户:指天猫国际网站服务使用者;
(三)会员:指与天猫国际签订《天猫国际网站用户协议》或/和《天猫国际商户服务协议》并完成注册流程的用户;
(四)买家:指在天猫国际网站上浏览或购买商品的会员;
(五)卖家:指在天猫国际上发布商品的会员,天猫国际卖家也称为“商家”;
(六)拍下:指买家在天猫国际上点击并确认购买的行为;
(七)订单:指买家向单一商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八)商品发布数量:指商家在天猫国际上出售中及在线上仓库中商品款数的总和;
(九)节点处理:指当会员违规扣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而被执行处理的过程;
(十)店铺装修区:指店铺招牌、宝贝分类、公告栏、促销区、广告牌等店铺相关模块;
(十一)成交:指买家在天猫国际上拍下商品并成功付款到支付宝;
(十二)下架: 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第二章 注册
第四条 服务使用对象:您确认,在您完成注册程序或以其他公司允许的方式实际使用服务时,您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与所从事的民事行为相适应的行为能力的人或任何法律主体。 若您不具备前述主体资格,请勿使用服务,否则您应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且公司有权注销您的账户,并向您索偿。如您代表一家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在天猫国际网站登记成为会员或卖家,则您声明和保证,您有权使该公司或该法律主体受本协议条款的约束。
Chapter 2 Registration
第五条 天猫国际网站买家:您了解并同意,在完成相应激活及授权流程后,您可以通过您的淘宝账户(参见《淘宝平台服务协议》)直接登录天猫国际网站(www.tmall.hk),无需重新注册。您在此明确授权,您的账户信息在您授权成功时,授权天猫国际披露给所有阿里巴巴集团网站(下称为“阿里网站”)并同时授权阿里网站使用,以使您更便捷地使用阿里网站服务。
第六条 天猫国际网站卖家:
(一)卖家需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权使用服务
1. 卖家及其销售的商品符合当年度的《天猫国际招商标准》;
2. 卖家有效签署《天猫国际商户服务协议》及其相关附属协议;
3. 卖家符合任何公司按情况要求的其他合理条件。
(二)卖家保证:
1. 所有商品均属中国大陆境外(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被视为中国大陆境外)直采,是海外原装正品;
2. 卖家的注册地为中国境外;
3. 向买家提供当地指定退货地点及正规退货渠道,即商品销往中国大陆的商家需提供中国大陆的指定退货地点;商品销往香港的商家需提供香港的指定退货地点;商品销往台湾的商家需提供台湾的指定退货地点。
第七条 账户安全:您须自行负责对您的淘宝账户及天猫国际网站登录名、昵称和密码保密,且须对该登录名、昵称和密码下发生的所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发布信息、网上点击同意或提交各类规则协议、网上续签协议或购买服务等)承担责任。您同意:(a) 如发现任何人未经授权使用您的淘宝账户或天猫国际网站登录名、昵称和密码,或发生违反保密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您会立即通知天猫国际,并授权天猫国际将该信息同步给阿里网站;及 (b) 确保您在每个上网时段结束时,以正确步骤离开网站。天猫国际不能也不会对因您未能遵守本款规定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损毁负责。您理解天猫国际对您的请求采取行动需要合理时间,天猫国际对在采取行动前已经产生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您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且征得天猫国际的同意,否则,您的淘宝账户和密码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或继承。
第八条 商家若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天猫国际有权清退:
(一)商家违反《天猫国际招商标准》的;
(二)严重违规扣分达四十八分。
第三章 交易
第九条 商家应当按照天猫国际系统设置的流程和要求发布商品。
第十条 商家应遵守天猫国际“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正品保障”、“海外直供”及“当地退货”等。
第十一条 商家的会员名、店铺名的命名应当严格遵守《天猫国际店铺命名规范》。
第十二条 会员应当遵守跨境交易所涉国家与地区商品出入境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协助与配合义务。
第十三条 交易流程:您同意遵守以下在天猫国际网站的交易规定:
(一)所有天猫国际网站会员应当按照天猫国际网站系统设置的交易流程进行交易;
(二)自买家拍下起24小时内未付款的,交易关闭;买家拍下“官网直供”标识的商品起两小时内未付款的,交易关闭;由于买家未及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信息或买家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年度消费已超人民币2万限额,导致商家无法正常发货的,交易关闭。
(三)买家自付款之时起即可申请退款。自买家申请退款之时起两天内卖家仍未点击发货的,天猫国际网站通知支付宝退款给买家;
(四)自卖家在天猫国际网站确认发货之时起,买家未在快递、EMS安排后的二十天内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的,天猫国际通知支付宝打款给卖家;
(五)买家申请退款后,依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卖家拒绝退款的,买家有权要求天猫国际介入或确认收货。买家在卖家拒绝退款后七天内未操作的,退款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
2. 卖家同意退款或在三天内未操作的,且不要求买家退货的,天猫国际通知支付宝退款给买家;
3. 卖家同意退款或三天内未操作的,且要求买家退货的,则按以下情形处理:
1) 买家未在七天内点击退货的,退款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
2) 买家在七天内点击退货,且卖家确认收货的,天猫国际通知支付宝退款给买家;
3) 买家在七天内点击退货,通过快递退货十天内/平邮退货三十天内,卖家未确认收货的,天猫国际通知支付宝退款给买家。
第十四条 评价
(一)买卖双方可基于真实的交易在交易成功后15天内发布与交易的商品或服务相关的信息,开展相互评价。天猫国际网站评价工具包括“店铺评分”和“评论内容”,“评论内容”包括“文字评论”和“图片评论”。
(二)店铺评分由买家对卖家作出,包括宝贝与描述相符、卖家服务、跨境物流三项。每项店铺评分均为动态指标,系此前连续六个月内所有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买家若完成对卖家店铺评分中宝贝与描述相符一项的评分,则其信用积分增加一分。
(三)每个自然月,相同买、卖家之间交易,卖家店铺评分仅计取前三次。 店铺评分一旦做出无法修改。
(四)自交易成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含)内,买家可在作出卖家店铺评分后追加评论,追加评论的内容不得修改。卖家可对追加评论的内容进行解释,追加评论不影响卖家的店铺评分。
(五)被评价人可在评价人作出评论内容和/或追评内容之时起的30天内作出解释。
(六)天猫国际可基于消费者体验、卖家经营及平台运营需要,调整天猫国际评价工具适用范围或相关计算逻辑,并将提前通知会员。
(七)为确保评价内容能为消费者购物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反映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买卖双方通过天猫国际评价工具发布评价的,其评价应当与交易的商品或服务具有关联性,且合法、客观、真实,买卖双方不得利用天猫国际评价工具侵害相关方合法权益。
(八)天猫国际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对以下不当使用评价工具发布与评价原则不符的行为作出处理,包括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等处理措施:
(1)《天猫国际服务条款规则》中规定的发布违禁信息、骗取他人财物、虚假交易、滥发信息等违规行为所涉及的交易;
(2)买家、同行竞争者等会员被发现以给予负面评论内容等方式谋取额外财物或其它不当利益的恶意行为所对应的交易;
(3)包含辱骂、泄露信息、污言秽语、广告信息、无实际意义信息、色情低俗内容或其他有违公序良俗的评论内容的交易;
(4)天猫国际排查到的其他异常的交易。
除前述违规处理外,天猫国际可视情形对违规会员采取身份验证、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限制使用评价工具 、限制买家行为等处理措施。
(九)评分不累计后,天猫国际不会针对剩余评价重新计算评分。
(十)会员须在交易对方作出评价的30天内进行投诉;未在规定时间内投诉的,不予受理。
第十五条 您同意并了解, 天猫国际不涉及任何买家与卖家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不会且不能牵涉进交易各方的交易当中。您授权并同意,所有在天猫国际网站上发生的交易纠纷根据您的申请由天猫国际根据《天猫国际争议处理规范》提供调解处理服务。
第四章 市场管理
第一节 市场管理措施
第十六条 为了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维护天猫国际市场正常运营秩序,天猫国际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及其经营行为采取以下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一)警告:是指天猫国际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会员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二)商品下架:是指将会员出售中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三)单个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四)全店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会员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五)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是指商品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现;
(六)单个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商品信息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
(七)全店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会员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
(八)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是指限制商家参加天猫国际、淘宝网及天猫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九)单个商品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十)店铺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会员店铺及店铺内所有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店铺或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十一)支付违约金:是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商家向买家和/或天猫国际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十二)商家绑定的国际支付宝账户的强制措施:是指对与商家的天猫国际账户绑定的国际支付宝账户采取的限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收款功能、取消提现功能、禁止余额支付、交易账期延长、交易暂停、停止国际支付宝服务等。
第二节 市场管理情形
第十七条 商家应积极提升自身经营状况,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及优质的服务。对于符合商品品质好、服务质量高等情形的商家,天猫国际会适当给予鼓励或扶持的措施。
第十八条 会员应遵照天猫国际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交易,商家应合理保障买家权益。
会员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天猫国际账户安全的行为,天猫国际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采取国际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关闭店铺、店铺监管、限制发货、限制网站登录、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发送站内信、延长交易超时、限制买家行为、全店商品屏蔽及全店商品搜索降权等交易安全保护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
第十九条 经因国家政策调整或新闻媒体曝光、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批次的商品,或其他要求协查的商品及店铺,及与天猫国际官方抽检到的特定商品相同的商品或将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采取限制发布商品、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商品监管、店铺监管、店铺屏蔽等处理措施对其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直至查封账户。
第二十条 天猫国际商家及商品参与淘宝网、天猫、天猫国际、一淘网等其他市场的活动及展现时,应同时遵循其他市场的市场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商家应根据协议约定或规则规定缴纳或补足保证金。若保证金余额不足,且经天猫国际催缴后未在十五天内缴纳或补足的,给予店铺监管,直至足额缴纳为止。
第二十二条 商家应按照以下规定向天猫国际提供相关资质:
(一)商家资质失效前,提供有效资质。
(二)在收到商家资质复检不合格通知之日起15天内,提供合格资质。
若未按上述规定提供资质的,天猫国际将对其店铺进行店铺监管,直至提供合格资质为止。情节严重的,天猫国际有权进行清退。
第二十三条 商家应严格遵守《天猫国际行业标准》、《天猫国际商品发布规范》。商家若违反《天猫国际行业标准》及《天猫国际商品发布规范》中关于产品发布的规定,天猫国际将对其违规商品给予下架并给予单个商品搜索降权三天的处理,若《天猫国际行业标准》及《天猫国际商品发布规范》中另行约定违规处理措施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 违规行为及违规处理
第一节 违规处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 为保障消费者、经营者或天猫国际的正当权益,在会员违规处理期间天猫国际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会员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措施:
(一)店铺屏蔽:指在搜索、导航、营销等各项服务中对会员店铺及商品等信息进行屏蔽;
(二)限制发布商品:指禁止天猫国际会员发布新商品;
(三)限制发送站内信:指禁止天猫国际会员发送站内信;
(四)限制社区功能:指禁止天猫国际会员使用淘江湖、论坛、帮派、打听等天猫国际、淘宝网及天猫的社区类服务;
(五)限制买家行为:指禁止天猫国际会员在天猫国际、淘宝网及天猫购买商品;
(六)限制发货:指禁止天猫国际会员操作处于“买家已付款,等待商家发货”状态的交易;
(七)限制使用阿里旺旺:指禁止天猫国际会员使用阿里旺旺;
(八)限制网站登录:指禁止天猫国际会员登录天猫国际网页;
(九)关闭店铺:指删除天猫国际会员的店铺,下架店铺内所有出售中的商品,禁止发布商品,并禁止创建店铺;
(十)公示警告:指在天猫国际会员的店铺页面、商品页面、阿里旺旺界面,对其正在被执行的处理进行公示;
(十一)查封账户:指永久禁止会员使用违规账户登录天猫国际、淘宝网及天猫、使用阿里旺旺等工具。
(十二)屏蔽评论内容:指信用积分和店铺评分正常累计,但在商品详情页、信用评价页等页面不展示评论内容。
(十三)评分不累计:是指买卖双方交易后产生的信用积分和店铺评分不累计。
(十四)限制违规/异常交易的评价工具使用,指经合理判断,交易属天猫国际定义的违规/异常行为,限制使用评价工具,以防止扰乱天猫国际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第二节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会员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并扣以一定分值且公布三天。违规扣分在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清零。
第二十六条 被执行节点处理的会员,当其全部违规行为被纠正、违规处理期间届满、违规处理措施执行完毕后,方可恢复正常状态。
第二十七条 就会员的首次或者非故意实施的违规行为,天猫国际将视情形给予纠正和教育,并要求会员进行自检自查。
第二十八条 会员可在被违规处理之时起总计3-30天不等的时间内(天猫国际审核时间除外)通过线上违规申诉入口提交违规申诉申请,天猫国际有其他特殊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 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严重破坏天猫国际经营秩序或涉嫌违反相关国家与地区法律法规的行为。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违规行为。
违规行为根据适用的范围分为通用违规行为及特殊市场违规行为,特殊市场违规行为也遵循前款规定的严重违规行为与一般违规行为划分。
第三十条 天猫国际对会员的严重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一)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十二分的,给予店铺屏蔽、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七天、限制参加天猫国际、淘宝网及天猫营销活动三十天;
(二)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二十四分的,给予店铺屏蔽、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十四天、限制参加天猫国际、淘宝网及天猫营销活动六十天;
(三)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三十六分的,给予关闭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二十一天、限制参加天猫国际、淘宝网及天猫营销活动九十天;
(四)商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四十八分的,对商家做清退处理。
商家因单次违规扣分较大,导致累积扣分满足多个节点处理条件的,或在被处理期间又须执行同类节点处理的,仅执行最重的节点处理。
第三十一条 天猫国际对会员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一)商家因一般违规行为,每扣十二分即被给予限制参加天猫国际、淘宝网及天猫营销活动七天。
(二)商家因违反违背承诺 和/或 滥发信息的规定,除按照前款规定处理外,如累计被扣分达二十四分,则给予店铺监管七天的处理;如累计被扣分达四十八分,则给予店铺监管二十八天的处理。
第三节 严重违规行为
第三十二条 发布违禁信息:是指会员发布《天猫国际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发布违禁信息的,依据《天猫国际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盗用他人账户:是指盗用他人天猫国际账户或支付宝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盗用他人账户的,天猫国际收回被盗账户并使原所有人可以通过账户申诉流程重新取回账户,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三十四条 泄露他人信息:是指未经允许发布、传递他人隐私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泄露他人信息的,天猫国际删除会员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每次扣六分。 商家故意泄露、销售或存在其他严重侵犯他人隐私信息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三十五条 骗取他人财物: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骗取他人财物的,天猫国际删除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信息,针对因此产生的交易作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处理,每次扣四十八分。对前述骗取他人财物的受害方,天猫国际将基于有限的技术手段采取临时性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宝账户强制措施、店铺监管、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等。
第三十六条 出售假冒商品:每次扣四十八分。出售假冒商品的,天猫国际删除会员所发布的假冒商品或信息。同时为了防止对公众造成不利影响,保护消费者权益,对涉嫌违反上述情形的商家,天猫国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
第三十七条 假冒材质成份:是指商家对商品全部材质或成份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完全不符的。商家首次假冒材质成份的,扣六分;再次及以上假冒材质成份的,每次扣十二分。特定类目商家假冒材质成份的,不论是否首次,每次扣十二分。假冒材质成份的,天猫国际删除会员所发布的假冒材质成份的商品。
第三十八条 扰乱市场秩序:是指会员扰乱和破坏公平竞争、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侵害其他会员权益或对平台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的,每次扣二十四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四十八分。天猫国际同时有权取消或收回会员获得、使用的不当利益。
第三十九条 发布非约定商品:是指商家通过天猫国际平台发布或出售未经天猫国际许可的品牌的商品。商家发布非约定商品的,每次扣十二分,天猫国际将对商家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或信息进行删除处理。
第四十条 不正当谋利:是指会员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
(一)向阿里巴巴集团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
(二)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
会员不正当谋利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每次扣四十八分,天猫国际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同时,会员的关联店铺六个月内不得参加天猫国际营销活动。
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运营服务商,天猫国际永久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由该运营服务商代运营的其它店铺亦应在收到天猫国际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自营或更换运营服务商,逾期,则天猫国际将对相关店铺进行监管直至其执行完毕。
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的会员有如实主动申报及/或如实积极举报情形的,天猫国际酌情给予从轻或减轻的处理措施。
自对会员进行不正当谋利调查之日起,天猫国际将限制该会员店铺及其关联店铺参加天猫国际营销活动,直至调查终结。
会员向阿里巴巴集团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人士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会员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每次扣十二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为不正当谋利行为:
(一)商家为阿里巴巴集团工作人员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二)商家为阿里巴巴集团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且该阿里巴巴集团工作人员未依据《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规定进行如实申报,每次扣二十四分,若有利用阿里巴巴集团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四十一条 拖欠天猫国际贷款:是指会员自阿里巴巴金融申请并获得天猫国际贷款,到期未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或其他费用,经阿里巴巴金融自催及委外催收仍未归还的行为。拖欠天猫国际贷款的,每次扣四十八分,该会员符合特定条件的关联店铺永久不得参加天猫国际营销活动。
第四十二条 出售非海外直供商品:商家出售非海外直供商品的,每次扣四十八分,天猫国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店铺监管。
第四十三条 卖家应按照天猫国际要求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申诉、资质凭证等,如卖家存在提供虚假凭证的情形,视为严重违规行为,每次扣四十八分。
第四节 一般违规行为
第四十四条 发布禁售信息:发布《天猫国际禁售商品管理规范》中构成一般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的,依据《天猫国际禁售商品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滥发信息:是指商家未按本规则及天猫国际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发布广告信息:在商品类、店铺装修区或天猫国际门户类页面发布以下任一商品或信息的,删除该信息;涉嫌违反以上任意一项的,每件商品或信息扣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若在店铺装修区等其他页面发布的,每次扣四分:
1. 发布心情故事、店铺介绍、天猫国际淘宝客链接等非实际交易信息;
2.发布非天猫国际国际购物链接、非阿里旺旺联系方式、实体店信息、银行账号及个人支付宝账户等信息,特殊情形除外;
3.利用阿里旺旺等群发重复的或未经请求的天猫国际商家店铺消息、产品或服务消息等广告消息;
4.在商品标题、商品详情、店铺、阿里旺旺等中使用导购、团购、促销类网站的名称、LOGO等信息。
(二)发布重复信息
Posting duplicate information
1.店铺中同时出售同款商品两件以上的,每件商品或信息扣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保留其中一款商品,删除其他同款商品;
2.开设两家以上店铺且出售同样商品的,每次扣六分,保留其中一家店铺的品牌授权,取消其他店铺的品牌授权并删除该店铺该品牌的商品。
对涉嫌违反第1项规定的商品,天猫国际将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人工排查,人工排查期内给予单个商品搜索屏蔽。.
(三)发布规避信息:发布以下商品或信息的,将删除该商品或信息:
1. 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的,每次扣一分;
2. 刻意规避天猫国际商品SKU设置规则发布商品的,每次扣一分;
3. 通过编辑商品类目、品牌、型号等关键属性使其成为另一款商品,每次扣一分。
对涉嫌违反第(1)、(2)、(3)项规定的商品,同时给予单个商品天猫国际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三天恢复。
同时,天猫国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店铺监管、限制发布商品等处理措施。
(四)发布错误描述信息:发布以下任一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的,删除该商品或信息,在商品类页面发布的,除第(6、7)项外,每件扣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发布第(6)项规定的商品的,第一次、第二次每件扣一分,第三次、第四次每次扣六分,第五次及以上每次扣十二分;若在店铺装修区等其他页面发布的,每次扣四分;发布第(7)项规定的商品的,每次扣四十八分;情节严重的,天猫国际有权进行清退:
1. 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特殊类目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
2. 商品标题、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
3. 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
4. 使用虚假的好评率、店铺评分、天猫国际国际店铺类型,或使用与店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标识;
5. 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的;
6. 商品与所发布的类目或属性不符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7. 商品信息或商家店铺中所展示的其他信息或提交给天猫国际的信息中对商家线下实体店铺环境以及所在地址或者线下实体店铺的其他情况的描述不真实、不准确或者存在误导性,或者对政府、行业协会及其他权威机构、代言人等认证或者授权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或者存在误导性。
对违反第四项中第(2)、(3)、(5)、(6)项规定的商品,天猫国际同时给予单个商品天猫国际搜索降权直至商品整改完成后第三天恢复。
(五)滥发其他信息
1. 除天猫国际特殊类目及特殊情形的商品外,商家在买家付款前且商品信息显示有足够库存的情况下,以任何理由表示不能在120小时内完成发货的,每次扣一分,下架该商品。
2. 发布以下任一信息的,删除该信息:在商品类页面发布的,每件扣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若在店铺装修区等其他页面发布的,每次扣四分:
1) 代他人申请具有专属性的权利,包括申请天猫国际店铺装修市场设计师等;
2) 支付宝免签约即时到帐接口。
3.发布天猫国际明令禁止的不当营销类信息的:在商品页面发布的,每件商品扣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同时第一次、第二次下架商品,第三次删除商品;若在店铺装修区等其他渠道发布的,每次扣四分。
4. 商家若发布除以上情形之外其它有违公序良俗和《天猫国际服务条款规则》、《天猫国际商户服务协议》或其他天猫国际规则的商品或信息,天猫国际可对该商品或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同时,淘宝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店铺监管、限制发布商品等处理措施。
第四十六条 虚假交易:是指用户通过虚构或隐瞒交易事实、规避或恶意利用信用记录规则、干扰或妨害信用记录秩序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虚假的商品销量、店铺评分、信用积分等不当利益,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虚假交易的,天猫国际将对卖家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包括删除虚假交易产生的商品销量、屏蔽评论内容、评分不累计;情节特别严重的,还将下架店铺内所有商品。同时,天猫国际将按照如下规定对卖家进行处理:
(一)卖家第一次或第二次发生虚假交易行为:若违规交易笔数未达96笔,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两分;若违规交易笔数达96笔以上,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十二分;
(二)卖家第三次发生虚假交易行为:若违规交易笔数未达96笔,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十二分;若违规交易笔数达96笔以上,视为情节特别严重,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四十八分;
(三)卖家第四次及以上发生虚假交易行为,不论笔数均视为情节严重,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四十八分;
(四)若卖家短期内产生大规模虚假交易行为,不论次数和笔数均视为情节严重,每次以一般违规行为扣四十八分,同时给予天猫国际卖家30天的全店商品淘宝网、天猫、天猫国际搜索降权;
(五)若卖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以严重违规行为扣四十八分:
1. 累计三次以上被认定为“情节严重”的虚假交易行为;
2. 违反上述第(四)项规定后,再次发生大量虚假交易行为;
3. 存在手段恶劣、行为密集、规模庞大、后果严重、恶意对抗监管等特殊情节;
4. 为他人提供虚假交易服务。
若卖家同时存在上述第(四)项和第(五)项情形,优先执行第(五)项。
天猫国际对涉嫌虚假交易的商品,给予30天的单个商品淘宝网、天猫、天猫国际搜索降权。如某商品发生多次虚假交易的,搜索降权时间滚动计算。
买家如协助卖家进行虚假交易的,天猫国际将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关闭订单、新增订单不计销量和/或不开评价入口、删除违规交易产生的信用积分、信用积分清零、警告、身份验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限制买家行为、限制发起投诉、延长交易超时等处理措施。
第四十七条 延迟发货:是指除中国及发货地法定节假日外,跨境电商保税进口的商品商家实际未在买家付款后96小时内发货,海外直邮及跨境电商集货进口的商品商家实际未在买家付款后120小时内发货,或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商家实际未在约定时间内发货,妨害买家购买权益的行为。商家的发货时间,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延迟发货的,商家需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三十(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伍佰元)作为违约金。
滥用延迟发货规则发起赔付申请的,或交易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共利益的或存在有其他合理理由的,天猫国际不强制支持赔付,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第四十八条 描述不符: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天猫国际官方抽检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商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商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卖家对商品材质,成份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天猫国际删除该描述不符的商品,首次扣六分,再次及以上违规的,每次扣十二分;
(二)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天猫国际下架该描述不符的商品,每次扣六分;
(三)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每次扣三分
(四)被抽检商品描述不符情形特别轻微的,只删除商品信息不扣分。
第四十九条 违背承诺:是指商家未按照承诺向买家提供以下服务妨害买家权益和/或未按照承诺向天猫国际履行以下义务的行为。违背承诺的,商家须继续履行法定或约定的如实描述、赔付、发货方式、退货、到货时效、换货、维修等义务。
(一)商家发布的商品显示为邮件报关商品,即海外直邮商品,但实际为使用国内保税仓发货的,视为严重违规行为,第一次扣六分,第二次扣十二分,第三次扣四十八分。
(二)商家违背以下任一承诺的,每次扣六分:
1. 天猫国际判定商家确实应该承担退货退款等售后保障责任但商家拒绝承担的;
2. 商家参与“试用中心”的活动,但却在买家报名成功后拒绝向买家发送或延迟发送已承诺提供的试用商品的;
3. 买家选择支付宝担保交易,但商家拒绝使用的;
4. 加入信用卡付款服务的商家,拒绝提供或者拒绝按照承诺的方式提供前述服务的
5. 商家要求买家退货至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以外的国家或地区的;
6. 加入天猫国际、天猫、淘宝网官方活动的商家,未按照活动要求(除发货时间外)履行的;
(三)商家违背以下任一承诺的,每次扣六分,商家应承当相应的后果和责任。如需继续履行的,天猫国际将督促商家继续履行其义务:
1. 海外直购商品如产生清关税金,商家承诺承担却拒绝支付清关税金;
2. 商家通过阿里旺旺等方式引导买家在天猫国际外进行交易的。
(四)商家就已付款订单或特殊情形下对商品或服务有未履行的其它承诺的,每次扣四分。
除上述列举的行为外,天猫国际官方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行业标准等)认为构成违背承诺行为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条 恶意骚扰:是指会员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他人,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恶意骚扰的,每次扣十二分。
第五十一条 不当注册:是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淘宝网或天猫国际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淘宝网或天猫国际账户,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天猫国际运营秩序的行为。不当注册的,天猫国际对使用软件、程序方式大批量注册而成的账户进行查封,并对滥用权利导致的订单予以关闭,每次扣十二分。
对于天猫国际排查到的涉嫌不当注册的会员,天猫国际将视情节采取警告、身份验证、限制创建店铺、限制发送站内信、限制发布商品、限制网站登录、限制旺旺登录、限制买家行为、限制发起投诉、延长交易超时、要求淘宝对淘宝网账户采取限制措施等临时性或永久性管控措施。
第五十二条 未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经营主体身份信息:指未在天猫国际规定的期间内公开或及时更新其营业执照/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的行为。未公开或更新营业执照/经营主体身份信息的,或未在其营业执照/经营主体身份信息变更完成之日起三十天内更新的,每次扣十二分,商家需公开或更新其营业执照/经营主体身份信息。
第五十三条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是指用户发生以下任一行为:
(一)商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中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等权利的;
(二)商家出售商品涉嫌不当使用他人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名称权、肖像权等权利的;
(三)商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或所使用的其他信息造成消费者混淆、误认或造成不正当竞争的。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天猫国际删除会员所发布的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商品或信息,每次扣两分,同一权利人在三天内对同一商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第五十四条 未按指定方式收集买家身份证信息:指商家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天猫国际要求的规范及合理的方式收集买家身份证信息,具体包括通过店铺阿里旺旺引导买家通过线上方式提交,对收集身份证信息的目的及使用方式向消费者进行释明,不应重复要求买家提交;未按指定方式收集的,每次扣三分。主要包括如下行为:
(一)未正确引导买家提交身份证信息;
(二)未使用店铺阿里旺旺进行沟通;
(三)针对同一用户,重复要求买家提交。
第五节 违规的执行
第五十五条 用户的违规行为,通过天猫国际会员、权利人的投诉或天猫国际排查发现。
第五十六条 对违规行为的投诉,除滥发信息、虚假交易、不当注册、发布违禁信息、出售假冒商品、假冒材质成份、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盗用他人账户、泄露他人信息、发布非约定商品可随时提交投诉外,其余须在以下规定时间内进行投诉;未在规定时间内投诉的,不予受理:
(一)违背承诺的投诉时间为交易关闭后十五天内;
(二)描述不符、骗取他人财物的投诉时间为交易成功后十五天内。
第五十七条 对延迟发货、违背承诺及恶意评价的违规行为,被投诉人须在被投诉之日起两天内提交证据。逾期未提交证据的,天猫国际有权根据当时所掌握的情况进行判断与处理。对其余违规行为的判断与处理,天猫国际在收到投诉后立即进行。
第五十八条 商家自行作出的承诺或说明与本规则相悖的,天猫国际不予采信。除证据有误或判断错误的情形外,对违规行为的处理不中止、不撤销。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五十九条 法律适用、管辖及其他: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香港法律。任何您与公司因本协议或服务所引起或与其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根据提交仲裁通知时有效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机构仲裁规则》通过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在香港进行仲裁解决,仲裁员仅一名,仲裁语言为英文。